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师出教师学院] 信息“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教育局信息及联系方式”由师出教育发布 ,更多黄山市休宁县,教育局信息,联系方式信息,请多关注微信好友:1811093462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对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指导与管理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和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和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和管理职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学生资助工作。
(八)组织民生工程的实施和校舍安全工程的管理。
(九)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十)加强学校班子建设,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贯彻实施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管理全县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中学校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系统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及其工作。
(十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访、宣传和档案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国际教育交流及有关外事工作;承办全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下属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中小学校班子队伍建设和教育干部调整配备和培训工作;协助做好群团工作,统筹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拟订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协调中小学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中小学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权益保护以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政策以及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编制全县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计划;参与管理县财政下达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附加;负责统计检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承担国(境)内外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学生资助的管理;负责民生工程实施和校舍安全工程管理;参与和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承担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育评估及督导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设备配备和教学信息化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并指导其他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义务教育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负责教育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落实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工作;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图书馆、实验仪器设备建设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及师资队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实施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部门 | 电话 | 门牌号 | 部门 | 电话 | 门牌号 | |
项局长室 | 7516180 | 405 | 办公室 | 7516010 | 406 | |
吴副局长室 | 7516181 | 407 | 7518905(传真) | |||
郑副局长室 | 7510687 | 青少年中心 | 7516756 | 409 | ||
纪委办 | 7517441 | 408 | 资助中心 | 7521726 | ||
工会办 | 7519825 | 勤俭办 | 7512518 | 411 | ||
余副主任室 | 7516348 | 409 | 基教股 | 7512139 | 413 | |
综合办 | 7516182 | 401 | 幼教股 | 7511106 | ||
电教馆 | 建设股 | 7521728 | 415 | |||
招生办 | 7512900 | 计财股 | 7516198 | 417 | ||
职成股 | 7516185 | 404 | 核算中心 | 7512757 | ||
督导办 | 7519363 | 人事股 | 7516179 | 419 | ||
教研室 | 7519362(中学) | 426 | ||||
7512348(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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