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师出教师学院] 信息“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及联系方式”由师出教育发布 ,更多黄山市徽州区,教育局信息,联系方式信息,请多关注微信好友:1811093462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指导与管理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和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和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统筹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做好职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八)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九)指导学校的党建和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贯彻实施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管理全区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和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及其工作。
(十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制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等有关管理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推进文化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十六)指导和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十七)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和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十八)指导和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十九)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二十)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二十一)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统一管理、协调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情况的监管。
(二十二)综合管理全区电影放映市场;研究拟定电影放映市场管理规章、办法及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城乡电影放映网的建设和综合平衡工作。
(二十三)综合管理全区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
(二十四)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按规定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
(二十五)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二十六)拟订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二十七)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二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十九)编制全区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十)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三十一)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三十二)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三十三)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三十四)指导、管理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十五)组织体育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三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访、宣传和档案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国际教育交流及有关外事工作;承办全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有关干部的调整配备及培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校长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做好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权益保护以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工作;负责落实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政策以及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编制区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参与管理区财政下达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附加;负责统计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区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承担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承担国(境)内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参与和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三)教育科
承担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评估;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设备配备和教学信息化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并指导其他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统筹管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图书馆、实验仪器设备建设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及师资队伍管理工作;指导和实施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四)区教育督导室
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及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研究拟定全区性教育有关政策和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落实和督查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办学方向与行为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五)综合科
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以及体育工作。
领导分工:
汪冰洁同志 主持区教科文委全面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勤工俭学服务部工作。
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岩寺文峰路46——108号
联系方式:电话:0559——3511387
传真:0559——351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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