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师出教师学院] 信息“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教育局信息及联系方式”由师出教育发布 ,更多宣城市旌德县,教育局信息,联系方式信息,请多关注微信好友:18110934621。
一、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县教体局共计5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审批4项、行政确认1项。以县政府网站当年公布的《旌德县教体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路线、方针,制定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和主要规章制度,检查和监督下级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2.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的教育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指导教育教学、体育竞技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进行督导评估。
3.参与制定全县有关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发展规模,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统计工作。
4.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师训、自学考试和体育竞技工作;指导各类教育教学计划的修订和乡土教材修订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体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体育竞技水平。
5.贯彻执行省、市下达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专招生计划;制定全县基础教育、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和体育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6.拟订和执行教育体育基础建设投资、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国外、中央、省市对我县的教育体育贷款和援助;规划和指导校舍设备建设;对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7.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全县教职工人员编制和调配。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贯彻执行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教体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及表彰、奖励、行政监察工作。
8.受理并组织办理权限内本局有关行政审批、年审年检等事项。
9.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县教体系统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工作。
10.规划教学体育设备和电教、教仪等的配备,并进行宏观管理的指导。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监管;
2.民办教育办学机构的开办审批监管监管;
3.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监管;
4.校车使用审查监管;
5.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核发监管;
以上5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的监管细则,由县教体局在“三定”文件印发后一个月内另行制定报县编办备案。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体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监察股)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本局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机关的文字档案管理、保卫、保密、信息、信访工作;承担机关及局党委文字秘书工作。
3.负责党委布置的理论学习宣传和本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和党纪、政纪教育;处理县直学校党员教育、组织发展、党风党纪建设及日常党务工作。
5.负责受理并组织办理本局有关行政审批、年审年检等事项。
6.负责办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师资调配,拟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聘教师计划;
7.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管理的各级各类学校干部的考核、选拔、管理和任用工作;对所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育管理干部、班主任、教师的奖惩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管理干部、教师的培训。
8.管理所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人事档案、劳资、福利;管理离退休工作;
9.负责办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和各项考核评比工作;实施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0.加强党内和行政监督;受理党员、干部申诉,查处违纪案件。
(二)教育股(体育股)
1.负责制定和修订全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和体育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3.负责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德育教育、艺术教育和体育工作;
4.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体育类项目的具体工作;
5.指导和管理中小学学籍管理并组织全县会考工作;
6.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检查指导管理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7.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工作;
8.负责做好各项工作材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交接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1.负责编制全县各类教育体育事业年度发展计划,安排和管理机关、县直学校的经费;
2.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经费统计、会计核算及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建的计划和校舍维修、危房改造工作;
4.检查、监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开支情况;
5.负责做好各类财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大
学生生源地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
(四)法规和安全卫生股
1.承担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建设、法制宣传;
2.负责指导和管理学校普法工作;
3.负责依法行政有关工作;
4.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组织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负责指导和监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体育场馆安全、卫生工作;
7.负责系统内大型活动安全监管工作;
8.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旌德县旌阳镇和平路6号
联系方式:0563—8602266
邮政编码:242600
网 址:http://zwgk.ahjd.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80dd0e4666e6a8f09361f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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