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师出教师学院] 信息“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教育局信息及联系方式”由师出教育发布 ,更多宣城市郎溪县,教育局信息,联系方式信息,请多关注微信好友:18110934621。
二、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县教育体育局共计7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2项、其他权力3项。以县政府网站当年公布的《郎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规划以及发展的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制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
2.负责局属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督查指导学校(园)教育教学工作。强化督导职能,加大督政、督学力度,保证国家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4.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
5.负责规划并指导中小学德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县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的发展改革,规划实施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7.负责统筹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8.负责主管全县教育和体育人才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学校教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体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师德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贯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资格审查、业务指导。
10.负责统筹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及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学校开展体育活动。
11.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和竞赛规程,做好竞赛和训练工作;组团参加有关运动会和其他比赛,承办一定规模赛事。
12.负责指导全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负责体育产业监督管理,推动体育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13.统一管理本级教育体育经费。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意见;负责教育体育经费项目、标准的监管。
14.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县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初级中学、小学教育学籍管理。
15.负责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
16.负责实施并指导青少年校外活动教育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
17.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18.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19.承担县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1.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后监管。
2.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后监管。
以上所列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含子项)和县教体局政府权责清单所列行政处罚和其他权力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处罚裁量基准),由县教体局在“三定”文件印发后按规定另行制定公布并报县编办备案。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体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1.管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2.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
3.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秘、信访、保密、档案、信息、文明创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应急工作牵头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综合办理工作。
5.负责局属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6.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项目管理办公室)
1.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
2.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参与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编制和分析;负责内部审计。
3.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基建投资;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校舍建设、体育场馆建设,以及改善办学条件和完善体育设施的工作。
4.统筹管理各类教育体育收费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会计、统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教育体育重大活动的财务、物资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6.负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
(三)教育股(基础教育股、职业与成人教育股、行政审批股、法规与安全卫生股)
1.承担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和措施。
2.拟定中小学布局调整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3.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制订基础教育教学计划。
4.负责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5.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6.负责组织全县普通高中毕业会考;
7.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教学具;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
8.负责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学生就业工作。
9.协同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10.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核;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指导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11.指导县电大工作站、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12.指导和管理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有关工作。
13.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14.负责研究教育改革发展和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15.承担教育系统法制建设、体育法制宣传,负责指导和管理学校普法工作。
16.负责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17.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卫生、安全教育工作。
18.负责体育赛事、训练及体育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四)体育股
1.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民体育、残疾人体育等群众性体育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3.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组织、管理各单项协会和行业协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组织的资格审查工作。
4.制定并实施全县竞技体育竞赛制度,负责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布局和管理。
5.负责全县业余训练工作的指导和教练员的队伍建设;指导全县体育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管理全县学校体育训练和人才输送工作。
6.负责规范体育经营活动,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
7.拟定并实施参加省、市级运动会的方案。
8.负责指导、协调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五)人事股(监察室)
1.负责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师德建设和体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3.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对县教师培训机构实施管理和指导。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
6.负责全县教师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人事档案、业务档案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制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2.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委、纪工委书记及系统工会主席按相关规定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5名。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55号
邮政编码:242199
联系方式:0563-7031000(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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