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师出教师学院] 信息“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教育局信息及联系方式”由师出教育发布 ,更多滁州市定远县,教育局信息,联系方式信息,请多关注微信好友:1811093462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规划和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谋划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开展职业教育教学和教学评估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提出县级财政预算内教育体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及其他由县统筹使用的教育体育经费的安排计划;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相关制度;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局所属事业单位和所属学校经费预决算;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项目建设工作。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所属学校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教育体育系统所属学校和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国防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工作。
(八)统筹规划和开展全县教师和教育体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
(九)组织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考试工作;负责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组织管理教育体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对外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二)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县体育发展战略,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四)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项目队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十八)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体育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体育运动和体育经营活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计划生育和双拥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育体育政策宣传;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重要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舆情监控工作。
指导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批工作;负责权限内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审核、年检工作;承担二级机构的公共服务工作。
负责涉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体育经营项目许可的审批,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的审批。
(二)人事股
统筹全县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所属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相关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所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承担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有关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中学教育股
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中学阶段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认定等工作;编制全县高中、初中招生计划;协助招生办做好高中招生考试和高考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中学阶段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中学阶段布局调整的实施工作。
(四)小学教育股
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布局调整的实施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幼儿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落实学前教育招生计划;负责规范全县公民办幼儿园、看护点的办园行为,指导开展托幼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对托幼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做好幼儿园的监督工作和奖补工作;协助做好幼儿园年检和幼儿资助工作;指导实施幼儿园评估标准。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协调和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图书馆、实验仪器设备建设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师资队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职业学校实验实习、技能操作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校对口招生工作。
(六)规划建设股
负责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工作;参与有关学校和相应教育机构(含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撤销与调整等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审核和协调所属学校的校园规划、校舍建设;指导和管理所属学校的基本建设工程的具体工作;制订年度维修计划,负责维修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项目建设和校舍安全工作。
(七)财务审计股
参与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相关制度;编制所属事业单位、所属学校经费预决算;参与管理中央、省下达的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等各类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协调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按有关规定承担国(境)内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承担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八)法制安全股
承办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学生法制教育、环境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教师权益保护;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做好应急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组织教育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处理所属单位涉及法律、法规的有关问题。
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联系协调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监督学校饮食卫生和公共卫生,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有关疾病防治工作;指导全县体育运动和体育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群众体育股(体育管理中心)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其它社团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组织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承担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承担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竞技体育与艺术教育股
研究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协调体育训练、竞赛、优秀项目队建设、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专业教育;组织协调重大赛事的竞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的建设工作;检查指导竞技运动训练工作;指导推进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负责对高危运动项目的监督管理。
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协调全县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有关疾病防治工作。
(十一)民办教育股
承担全县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管理和协调工作;拟订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参与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管理民办教育机构校长任职工作;
人员编制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13名。
机构负责人:
局长:许培余
副局长:韩宪国
副局长:江鸿
纪检组长:马收东
副局长:姜虎
督导室副主任:刘章奎
督导室副主任:许孝峰
工会主席:忽树霞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4998838、4998848
地址:定远县政务新区幸福东路
Email xxf377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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