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师出教师学院] 信息“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教育局信息及联系方式”由师出教育发布 ,更多庆市潜山县,教育局信息,联系方式信息,请多关注微信好友:1811093462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乡镇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拟定全县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改革;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管理全县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法律法规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四)统筹、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统筹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加强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管理城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负责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分配以及援建教育项目工作;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汇总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负责教育内部经费审计;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计划及危房改造规划;负责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管;指导各学校开展勤工俭学,以及后勤社会化改革;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办理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及相关贷后管理工作。加强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职责。
(七)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干部队伍管理和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对教育系统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察、任免、管理;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加强师德建设;组织实施名师培养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协同做好教育系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八)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档案工作。
(九)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接待、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宣传、督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助机关党建、群团、协会及教育工会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安全办)
研究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承办系统法制建设、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统一受理教育局经批准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负责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聘任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法规、教育新闻宣传、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及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
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全县普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包括幼儿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负责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质量监控管理,参与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制定下达全县基础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基础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负责中小学教学教辅用书、地方教材管理;负责全县学校体育、艺术、国防、科普、卫生与健康教育的指导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四)人事股(教师培训中心)
统筹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指导中小学教师权益保护以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局党组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培训、选聘;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调配、工资、职称评聘、考核等工作;组织教师选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同做好教育系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工资福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协同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规划;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校长培训工作。
(五)财务股(教育项目办公室、教育基金办公室)
负责教育经费预算、决算;负责落实各种政策性经费,城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入库、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机关经费及财务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指导学校总务、后勤管理、财务人员培训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并监督资本运营。
负责编制学校基建(项目)规划及基建(项目)预、决算;指导校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统计学校基建(项目)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有关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六)职业和成人教育股(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定职成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职业中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职业中学招生,组织教学评估和经验交流,协助做好职业中学办学水平评估;指导所属职业中学的教育改革、专业设置;负责职业中学学籍管理和职业中学毕业生就业、择业指导;协助做好职业中学师资培训;统筹规划和管理民办教育工作。
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潜山市梅城镇舒州大道399号
联系电话:0556-8937866
电子邮件:ahqs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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