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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教育局信息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8-10-26 17:31 作者:师出教育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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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经过上述职能调整,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外部的关系,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努力办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和民办教育工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四)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五)负责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六)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检查、监督计划完成情况。

(七)组织实施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外区外地教师调入本区教育系统、教师调出本区教育系统调配工作。

(八)参与区政府贯彻执行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事业经费计划;协同会计中心管理本部门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属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

(九)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同区外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一)监督、指导区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拟定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文电、宣传信息、提案议案办理、信访、内保、保密、档案、印签、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后勤服务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协调教育系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外事等工作。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政策调查研究;拟定全区教育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法律事务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干部的选拔任用事宜;负责区属学校党的组织建设;负责行政干部培训的规划、调学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党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师队伍的管理、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职工跨地区、跨系统和系统内正常调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区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奖惩、岗位设置、人事档案、劳动工资、退休审批及因工评残等管理工作。

(三)教育科(民办教育办公室)

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及教学业务指导和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人口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体育、卫生和青春期教育工作,管理学生军训和各种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组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的检查、评估、经验交流工作;进行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管理幼儿园、小学及其毕业生的升学工作;协助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基建办公室)

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校园总体规划和基建项目的审批工作,并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负责区级教育事业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国(境)外对我区教育援助资金;负责对全区教育费附加、专项补助费、银行贷款安排使用和管理以及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区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承担省、市布置的有关专项统计和抽样调查;负责协调财政部门做好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

(五)德育室

根据上级有关共青团、少先队的指导意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制订全区团队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与总结;抓好学生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做好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负责管理指导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及青少年科技活动等工作;加强团队组织建设,抓好少先队组织的建立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并指导学校开展好团队活动;负责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文明创建工作。

(六)监察室

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协助局党组检查、督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条例规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制定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纠风工作等工作计划,做好纪检监察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掌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监督、检查系统内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受理学校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及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全局年度工作的检查、监察、考评,负责本局纪检、监察有关报表的登记、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抓好制度的落实,用制度促进行为的规范和机制的长效运行。

(七)教研室(独立法人、独立编制)

根据中小学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分工教材和补充教材;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效益;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指导和帮助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组织对学科的检查和质量的评估,研究考试方法和考试改革。


人员编制

区教育局行政编制25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党委、纪委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蚌埠市涂山路429号

联系电话:0552-401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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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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